报名时间从6月24日至7月14日结束,委任制的领导干部将试用一年
日前,东莞市依据广东省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,不久将公开选拔10名年轻干部和党外干部,并作为全省联合公选的组成部分,在全国、全省、全市公开选拔4名副处级、6名正科级领导干部,报名时间从2003年6月24日至7月14日结束。
记者从东莞市委组织部门了解,这次公开选拔10个领导职位。其中副处级干部4名,分别为市教育局副局长、市水利局副局长、市司法局副局长、市科协副主席各1名;正科级干部6名:市公路桥梁开发建设总公司副总工程师、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各1名,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、科技教育局副局长、经济贸易发展局副局长、管理委员会宣传科科长各1名。
据悉,委任制的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,试用期一年。试用期间履行所担任职务的职责,享受相应的领导干部待遇。试用期满后,经考核胜任的,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命手续。不胜任的,按原职级回原单位或由市委组织部另行安排工作。
据了解,本次选拔干部学历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,部分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。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。